西宁市广播电视台(以下简称“采购人”),拟对“西宁市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升级改造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以下简称“投标人”)进行公开遴选,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采购方式:公开询价方式。
二、评标办法:综合评分法。本次遴选主要从代理机构的综合资质、相关业绩、收费标准、人员投入及招标代理工作方案等方面综合评估,择优遴选。
三、采购规模
评选一家招标代理机构,对西宁市广播电视台发射台升级改造项目提供招标代理服务。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及投标所需资料
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营业执照经营范围须包含招标代理业务,(提交资料: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原件;公司简介;代理人身份证明及其他有关证件复印件一份);
2.企业具备政府采购代理服务资质,并在信用监管平台、青海省政府采购网中备案(提供资质证明或网站截图);
3.近三年没有违法违规的不良行为记录,未被国家和青海省政府有关部门禁止、限制投标活动的情形;(提供相关证明);
4.近三年代理过的业绩证明。
5.提供本次代理过程拟投入人员及其资质、招标代理工作方案。
以上所需资科整理成册,注明单位名称、日期、联系人、联系电话等基本信息并加盖公章。
五、采购代理费用
1.采购代理费用标准:采购代理费用按最终投标人上报响应文件中承诺的国家相关收费标准的折扣率执行。
2.项目经采购人委托,已开展采购招标工作,但因各种原因导致项目无法正常进行的,已产生的相关费用由投标人自行承担;由于委托项目流标、废标或其他原因,需组织多次采购时,投标人仅以最终采购中标(成交)金额为基数收取一次采购代理费用。
六、提交明应文件截止时间及地点
递交方式:现场递交。
递交时间:2025年6月30日至2025年7月2日,上午8:30-12:00,下午2:30-6:00,共3个工作日,逾期不予受理。
递交地点:西宁市城西区西川南路8号西宁市广播电视台一楼104技术管理部。
七、其他事言
1.投标人如成为本项目招标代理机构,不得将项目包括的全部或部分招标代理工作分包或转包给任何单位或个人(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2.本公告所涉及时间地点及相关信息将在西宁市广播电视台官方网站发布,请自行关注,不再另行通知。
3.本项目采购人不收取任何费用。
4.采购人不负责投标人参与本项目产生的任何费用。
5.联系方式:郭老师 0971-8224271。
西宁市广播电视台
2025年6月30日